南京11幅地块终止出让 涉燕子矶、栖霞山、桥林、江北科工园等板块

刚刚,南京土拍发生重大变故!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公告,11幅地块因故终止出让!其中城北3幅、城东1幅、江宁2幅、江北4幅、高淳1幅,涉及燕子矶、栖霞山、禄口、桥林、科工园等多个板块。
这也就意味着,原本计划于9月26日出让的53块地直接缩水到42块!
01
燕子矶G81地块
地块名称:栖霞区燕子矶街道经五路以东、松花江路以南地块
地块四至:东至怡园路,南至燕恒路,西至经五路,北至松花江路
出让面积:41101.55平方米
土地性质:Rb商住混合用地
容积率:1.0<Far≤3.0
挂牌起始价:220000万元
最高限价:252000万元
毛坯最高限价:32000元/平方米
其他要求:开发资质要求二级及以上,不得合作开发
栖霞山G83地块
地块名称:栖霞区栖霞街道邮轮大道以东、官窑山路以北地块
地块四至:东至湛墅路,南至官窑山路,西至邮轮大道,北至水泥厂路
出让面积:34579.75平方米
土地性质:Rb商住混合用地
容积率:1.0<Far≤2.1
挂牌起始价:102000万元
最高限价:116000万元
毛坯最高限价:25200元/平方米
其他要求:开发资质要求三级及以上
栖霞山G84:
栖霞区栖霞街道湛墅路以西、水泥厂路以北地块
地块四至:东至湛墅路,南至水泥厂路,西至邮轮大道,北至江南路
出让面积:29904.45平方米
土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1.0<Far≤1.7
挂牌起始价:79000万元
最高限价:89000万元
毛坯最高限价:26000元/平方米
其他要求:开发资质要求三级及以上
汤山G86地块
地块名称:江宁区汤山街道仙涧路以东、S122以北地块
地块四至:东至现状,南至S122公路,西至仙涧路,北至古泉路
规划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
出让面积:83975.48平方米
容积率1.0<Far≤2.0
挂牌起始价:127000万元
最高限价:145000万元
毛坯限价:18000元/平方米
其他要求:配建租赁住房面积≥8400平方米,开发资质要求三级及以上(含暂定)。
谷里G89地块
地块名称:江宁区谷里街道安康路以北、经四路以西地块
地块四至:东至经四路,南至安康路,西至现状,北至纬三路
规划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
出让面积:21766.08平方米
容积率:1.0<Far≤1.2
挂牌起始价:25000万元
最高限价:28000万元,
毛坯限价:18870元/平方米
其他要求:开发资质要求三级及以上
禄口G90地块
地块名称:江宁区禄口街道华商路以南、伏泽路以西地块
地块四至:东至伏泽路,南至永欣北路,西至来凤路,北至华商路
规划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
出让面积:37954.08平方米
容积率:1.0< Far≤1.5
挂牌起始价:50000万元
最高限价:57000万元
毛坯限价:18500元/平方米
其他要求:配建租赁住房面积≥2850平方米,开发资质要求三级及以上
桥林G103地块
地块名称:浦口区桥林街道浦乌路以南、南湾街以西地块
地块四至:东至南湾街,南至现状,西至现状,北至石渍河
规划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B1商业用地
出让面积:143140.32平方米
综合容积率:1.2
挂牌起始价:110000万
最高限价:125000万
起拍楼面价:6404元/平方米
最高楼面限价:7277元/平方米
毛坯限价:19000元/平方米
其他要求:配建租赁住房面积≥4610平方米,开发资质要求三级及以上
桥林G104地块
地块名称:浦口区桥林街道景天路以南、双峰路以西地块
地块四至:东至兰花塘,南至沧浪路,西至景天路,北至双峰路
规划用地性质:Rb商住混合用地、B1商业用地
出让面积:67270.22平方米
综合容积率:2.5
挂牌起始价:127000万元
最高限价:145000万元
毛坯限价:20000元/平方米
其他要求:配建租赁住房面积≥20610平方米,开发资质要求一级
科工园G105
地块名称:浦口区江浦街道嘉义路以北、浦乌路以西地块
地块四至:东至浦乌路,南至嘉义路,西至现状,北至现状
规划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
出让面积:87229.68平方米
容积率:1.0<Far≤2.5
建筑高度:≤80米
挂牌起始价:350000万元
最高限价:401000万元
起拍楼面价:16050元/㎡
最高楼面限价:18388元/㎡
毛坯限价:27642元/平方米
其他要求:配建租赁住房面积≥10910平方米,开发资质要求三级及以上
六合龙袍G98
地块名称:六合区龙袍街道振兴路以南、通洲路以西地块
地块四至:东至通洲路,南至学府路,西至青伏路,北至振兴路
规划用地性质:R21住宅用地
出让面积:30208.26平方米
容积率:1.0<Far≤1.7
挂牌起始价:42000万元
最高限价:47500万元
毛坯限价:19800元/平方米
其他要求:开发资质要求三级及以上(含暂定)
高淳2021G09
地块名称:高淳区淳溪街道芜太公路以北、丹阳湖北路以东地块
地块四至:东至石固河景观带,南至芜太公路,西至丹阳湖北路,北至睦水香邻花园
规划用地性质:B1商业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
出让面积:272881.88平方米
综合容积率:1.66
挂牌起始价:128500万
最高限价:146500万元
毛坯限价:12500元/平方米
其他要求:开发资质要求三级及以上(含暂定)
02
8月25日,南京发布第二批集中供地出让公告。同时明确提出为坚持“房住不炒”,持续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不断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本次集中出让的所有地块,全部采用“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的出让新模式。
① 对新建住宅品质的控制提出要求。从公共空间再优化、建筑设计再升级、停车设施保安全等三大方面,助推城市空间品质的提高;
一、要求公共空间再优化
小区公共空间对于居民生活幸福指数、城市空间品质和城市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针对近年来有的小区景观绿化品质低劣、覆土太浅导致小区树木难以生长和配套设施无章散乱布置等问题,《要求》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一直关心的公共空间品质要求。
为了引导保障室外公共活动空间的完整性和舒适性,《要求》规定配套设施宜尽量集中布设,避免零星布局;为了提高小区绿化景观的品质,明确地下车库顶板覆土深度不得小于1.5米,小区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该取得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二、要求建筑设计再升级
在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中,居住用地约占25%-40%。因此,提高新建商品住宅的品质将有效提升南京城市风貌形象和城市空间品质,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指数。从目前已建成交付的商品房小区来看,随意安装的室外晾晒设施杂乱无序、自行封闭的阳台颜色形式风格迥异、紧临交通干线窗户不隔音影响睡眠等情形还颇为常见。这些“顽疾”不仅破坏了整个小区的环境品质,对城市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要求》从天际线处理、平面设计、室内及户型设计、立面设计、附属设施等方面,提出新的管控要求,致力提升居住空间品质。
《要求》规定住宅建筑的平面设计应尽量规整平齐,避免深凹槽,来提高各户型采光的均好性,改善住宅通风采光环境。为了确保小区地上、地下公共空间品质的“表里如一”,《要求》明确,地下层入户门厅应与首层入户门厅采用同等设计及装修标准;地下车库地坪面层不得采用低品质水泥砂浆面层。
《要求》还规定立面设计应注重天际线形象和第五立面处理,屋顶设备及附属设施应规整有序,立面中应该使用耐脏、耐老化、易清洗的高品质板材,使用涂料和面砖时需避免使用劣质产品,鼓励使用绿色环保的建筑材料,避免劣质建材危害老百姓的健康与安全。同时特别关注解决噪音扰民问题,对于紧邻高速公路、快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和城市主干道的住宅要求应具有满足声环境要求的技术措施,当卧室、起居室(厅)布置在噪声源一侧时,外窗应采取三玻两腔等隔音降噪措施。
市规划资源局在2020年8月就已出台规定,要求沿路幅超过40米以上的城市道路两侧的住宅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应设置封闭阳台。本次新规对阳台的设计提出更高的要求:新建的商品房小区不仅应统一封闭阳台,封闭阳台外不得设置晾晒设施,还进一步增大了阳台使用空间。此举一是优化住宅立面形象的同时减少乱晾晒造成坠物伤人的安全事故;二是扩大进深后的阳台可以满足晾晒功能,提高居住舒适度;三是降低住户自行封闭阳台所导致的住宅立面凌乱、建筑结构隐患和施工安全等问题。
三、要求停车设施保安全
针对非机动车道坡度陡电动车推行困难、住宅电梯与地库通达性不畅、电动车存放安全管理等问题,《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高标准的管控要求。
为了增强居民出行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居住区原则上应采用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形式,住宅建筑除访客车位和特殊车位外一般不得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泊位。将小区的地面活动空间还给居民休闲活动,减少小区内交通安全事故的产生。各单元电梯均应直达每层地下车库,鼓励非机动车库就近布置缩短居民回家路线,进一步减缓非机动车坡度,提高坡道防滑要求。为保护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该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如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② 最高溢价率由此前的30%下调至15%以内,从而提高了开发企业采用更好的材料、投入更多的资金来提升住房品质的意愿;
③ 明确指出房企在竞得土地后6个月内商品住宅不得上市;
④ 限制地块报名总数,避免集中出让变身资本比拼。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在同一批次出让公告中所报地块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告地块总量(不含高淳、溧水)的30%,这意味着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此次可同时报名的地块数最多为13幅(不含高淳、溧水);
⑤ 本次地块出让实行“一地一策”,从竞买资质、保证金比例等多个维度,适度提高部分地块的竞买条件,引导市场理性竞争、企业高品质开发。
⑥ 部分地块可设立不得联合报名竞买、不得合作开发的条件,竞得土地后可按现有规定成立项目公司,但竞得人须持股100%,且股权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