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江苏 • 正文
新闻热线:18013384110 电子邮箱:jsxww110@126.com

邳州法院:田间地头解纠纷 畅通邻里“连心路”

2026-10-23 14:59:40
来源:中新网江苏

  中新网江苏新闻10月23日电(魏子晴 张坤)近日,邳州市人民法院碾庄法庭法官走进田间地头,通过“实地勘察+就地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邻里关系纠纷。

  刘某和赵某是多年的邻居。自2008年互换相邻土地之后,刘某在换得的土地上搭建养殖场并经营至今。刘某以赵某侵占通行道路,影响其通行为由,向邳州市人民法院碾庄法庭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在阅卷并与村委会沟通后,为全面查清道路现状,决定现场勘验,并邀请村委会工作人员到场协同化解矛盾。经实地查看,刘某养殖场西侧的道路旁有枣树、石块以及赵某开挖的土沟,确实影响正常通行。

  据悉,双方互换土地已近20年,往日关系融洽,近日因琐事产生隔阂。在现场,法官指着障碍物说:“老赵,你也看到了,这条路是老刘的必经之路。根据法律规定,邻里之间应当为对方提供必要便利,不能设置障碍物影响他人通行。”

  “这块地是我换来的,我在自家的地里种树、挖沟,为什么不行?” 赵某面露委屈。

  法官继续释法明理:“土地虽然由你耕种,但你种的枣树、放置的石块,还有开挖的这条沟,已经占据了部分路面,影响了老刘的正常进出。听说你们两家以前关系一直很好,何必因为这点小事闹矛盾呢?”

  村委会工作人员适时劝说老赵:“多年来,两家一直互相帮衬,如今该把路清理出来,不然会伤了邻里情分。”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分头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慢慢平复下来。法官又组织双方当面协商,进一步确定具体的处置方案。“我愿意配合将道路北侧的枣树、石块清理,再把地块的沟填平,保持道路通畅。”赵某说。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完)

编辑:顾名筛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