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成立企业重整服务、全周期破产保护研究"双中心"
扬州市企业重整服务中心、全周期破产保护研究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为纵深推进全市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年行动,7月4日上午,扬州市中院举行了扬州市企业重整服务中心、全周期破产保护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耀武,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蓉出席仪式,共同为扬州市企业重整服务中心、全周期破产保护研究中心揭牌。

近年来,扬州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审理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处置效果好的重整案件,大洋船厂、时代广场、京华城集团等多件重整案件入选全省破产审判典型案例,特殊资产处置、公职管理人制度改革等助企纾困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推广,为推动扬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扬州市企业重整服务、全周期破产保护研究“双中心”的同步上线、协同运行系全国首创,有效整合理论与实践优势资源,对健全区域破产保护体系、提升企业纾困质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扬州市企业重整服务中心作为“执破融合”的实体化运作平台,工作职责包括为企业提供重整、和解、清算各类破产事务法律咨询和办事指导;协调、参与危困企业群体性纠纷化解,协助推进破产领域衍生纠纷多元化解;配合开展“立审执裁破一体化”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破产事务性工作、普法宣传和成果推广;开展破产管理人管理培训等。全周期破产保护研究中心则着力打造集理论研究、实践教学、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于一体的专业化破产保护研训平台,着力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破产专业人才,为完善破产法律制度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服务。
张耀武表示,“双中心”建设是我市“6848”工程的重要内容,是扬州市中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企业转型升级,促进要素资源优化配置的又一重要创新举措。“双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市破产审判工作从“个案突破”转向“系统集成”,从“司法主导”转向“多元共治”,必将对我市企业破产保护质效、法治营商环境优化和市域社会治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市场主体法治需求,主动担当作为,以打造全国企业挽救示范标杆为目标,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扬州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据介绍,扬州市企业重整服务中心作为集企业重整指引、困境企业纠纷化解、破产事务集约办理、投融资信息交互等功能于一体的企业重整服务事务平台,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困境企业挽救成功率,服务扬州高质量发展。在市法学会牵头下联合打造的全周期破产保护研究中心,有利于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双向融合互动,为解决企业破产难题“增智添力”。全市法院将以此次“双中心”建设为契机,强化破产保护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制度对市场主体的救治功能;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合力甄别具有拯救价值和挽救可能性的困境企业;创新破产工作机制,持续打造惠企安商的法院品牌。
通讯员 扬法轩 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黄静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