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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绿化带内树木27棵 被判罚3000元

2022-11-18 17:05:21
来源:中新网江苏

  中新网江苏新闻11月18日电(侯明光 贺雪)因为一己之私,将绿化景观树偷走据为己有,这不仅违背社会公德,而且触犯法律。近日,沛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偷盗公共绿植案件,被告人王某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男子王某喜爱花木,有次路过某村委会旁边一片公共绿化带时,看到树木长势喜人,十分漂亮,经过观察,发现这些绿化植物并无专人看护,于是便动起了歪心思。当天夜晚,王某带上铁锹、推着三轮车来到此处,挖走了嫁接月季树7棵和红枫树1棵。几天后,王某又连续两天晚上“行动”,共盗走13棵嫁接月季树。

  三次偷树都无人发现,王某愈发胆大,他叫上开花草店的朋友李某,一起再去偷树。这次王某挖了嫁接月季树和红枫树共4棵,而李某只挖了2棵。王某索性分出一棵红枫树交予李某。

  李某回家后,为与同行交流经验,将其中一棵红枫树赠送给朋友张某。就在张某运树回家途中,某村委会的赵某看到树上的标记,辨认出这是村委会旁边绿化带内的树木。赵某拦下张某询问了情况。得知红枫树是李某赠送,村委会工作人员赶至李某店铺一番了解,确认这些天绿化带绿植丢失与王某有关,遂报警处理。王某对盗窃绿植一事供认不讳。

  沛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共计盗窃作案4起,合计盗窃欧洲树桩嫁接月季树20棵,红枫树7棵,总价值人民币4800元。案发后,被盗树木被公安机关依法追回并发还被害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依法判处王某罚金人民币3000元。(完)

编辑:顾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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