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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省3月1日起执行2020年版国家药品目录
2021-03-01 14:54:41
来源:中新网江苏
中新网江苏新闻3月1日电(杨颜慈)2021年3月1日起,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今后将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人的基本用药需求,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
据统计,《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内药品总数为2800种,其中,西药1264种,中成药1315种,协议期内谈判药221种,另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
本次调整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谈判降价调入的药品数多,惠及的治疗领域广泛。本次对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成功率73.46%,平均降价50.64%。新调入119种药品,其中独家药品96种,非独家药品23种,这些药品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
调入的目录外药品包括了部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药品和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范围集采成功品种。为更好保障新冠肺炎治疗相关用药需求药品,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已被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通过谈判,共有10个江苏本地企业研发的一类新药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全身用抗病毒药1个,糖尿病用药1个,神经系统药1个,抗肿瘤药7个,更多的参保患者可以共享江苏医药创新成果。
据悉,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已于近日召开了全省2020年版国家药品目录落地实施工作视频会,专题部署目录落地工作,明确各地必须不折不扣执行新版药品目录管理,进一步压实医疗机构国家谈判药落地主体责任。(完)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