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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挂4块地,5月25日出让!

2022-04-28 09:14:13
来源:中新网江苏

  27日,南京市土地市场网发布出让公告,新挂4幅商业/商办用地,分别位于鼓楼区、栖霞区,将于5月25日出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三、出让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NO.2022G18

  (1)该地块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之一及其子公司或母公司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须包括地铁投资、建设及运营。

  (2)A分区用地性质为商办混合,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30%-40%。

  (3)地块内可建设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可上市销售、转让。剩余商办用房(含地下停车位)全部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4)地块涉及与地铁城河村站一体化建设的地铁附属设施工程有:7号线城河村站1、2号出入口及无障碍电梯,1、2号风亭及1、2号安全出口、冷却塔,9号线城河村站3号风亭等。上述地铁附属设施工程由竞得人按照地铁一体化设计要求出资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南京地铁集团。工程建设费用(土建部分,不含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约9610.49万元,建设费用须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超出部分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差额部分须由竞得人交给南京地铁集团。

  (5)该地块已发生的勘察设计、安全咨询及综合管线迁改等相关工作由竞得人和南京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6)同一地块内必须100%采用装配式建筑,公共建筑预制装配率不应低于45%,公共建筑公共部位应采用全装修交付。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NO.2022G19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该地块带建筑物挂牌, 地块内已建建筑总建筑面积为40872.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799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2882.43平方米。已建建筑可予现状保留,保留建筑纳入地块容积率计算。地块内部已建建筑评估总价值为38036.53万元,该部分费用由竞得人向栖霞区国资办(或其指定部门)支付。

  (3)该地块内所建房屋及保留建筑如有销售、转让的需求,须取得栖霞区政府(或其指定部门)书面同意,宾馆部分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4)该地块规划允许保留的建、构筑物,其产权过户手续由竞得人和栖霞区政府(或其指定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5)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栖霞区人民政府、栖霞山管委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栖霞区人民政府和栖霞山管委会全程监管。

  NO.2022G20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该地块带建筑物挂牌,地块内已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1977.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088.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88.82平方米。已建建筑可予现状保留,保留建筑纳入地块容积率计算。地块内部已建建筑评估总价值为13836.75万元,该部分费用由竞得人向栖霞区国资办(或其指定部门)支付。

  (3)该地块内所建房屋及保留建筑须由竞得人自持,取得不动产权证十五年内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如有销售或转让需求,须向栖霞区政府(或其指定部门)提出申请同意。

  (4)该地块规划允许保留的建、构筑物,其产权过户手续由竞得人和栖霞区政府(或其指定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5)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栖霞区人民政府、栖霞山管委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栖霞区人民政府和栖霞山管委会全程监管。

  NO.2022G21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该地块带建筑物挂牌,地块内已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4524.7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712.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811.94平方米。已建建筑可予现状保留,保留建筑纳入地块容积率计算。地块内部已建建筑评估总价值为15510.17万元,该部分费用由竞得人向栖霞区国资办(或其指定部门)支付。

  (3)该地块内所建房屋及保留建筑须由竞得人自持,取得不动产权证十五年内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如有销售或转让需求,须向栖霞区政府(或其指定部门)提出申请同意。

  (4)该地块规划允许保留的建、构筑物,其产权过户手续由竞得人和栖霞区政府(或其指定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5)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栖霞区人民政府、栖霞山管委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栖霞区人民政府和栖霞山管委会全程监管。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规划允许保留的建筑物除外),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2.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22年5月11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

  2.有意竞买人请于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4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陆南京土地市场网“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上午9:3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5月25日

  9:30 NO. 2022G18

  9:40 NO. 2022G19

  9:50 NO. 2022G20

  10:00 NO. 2022G21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2年5月25日9: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了解土地竞价规则和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土地挂牌、拍卖及开发建设等方面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开发企业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将纳入土地市场信用记录,一年内该企业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进入南京土地市场参与土地竞买。

  九、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得通知书”,按“竞得通知书”要求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十、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 地块出让后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4.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编辑:张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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