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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出台公积金配套惠民政策 满足群众住房消费需求
2026-09-29 15:49:31
来源:中新网江苏
中新网江苏新闻9月29日电(魏惠 刘畅)9月29日,盐城市召开贯彻实施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落实新修订《条例》有关举措。

发布会现场。宋娟娟 摄
新修订《条例》自2026年9月20日起正式施行。本次修订主要在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扩大制度覆盖人群、调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使用范围、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等方面作出修改。
盐城市已于9月20日同步出台8项配套惠民政策,具体包括: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新增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支付车库(位)购置款、支付购房契税、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类住房消费新场景;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职工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方法、延长贷款年限最长至40年、提高保底贷款额度、给予困难家庭贷款贴息补助,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房安居成本。
政策实施以来,盐城全市已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业务127笔、1092.24万元;支付车库(位)购置款提取9笔、55.59万元;支付购房契税提取2笔、2万元;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1笔、1.19万元。业务办理情况总体平稳有序,惠民成效逐步显现。
据了解,盐城市各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持续深化政策宣传解读、细化落地举措、强化协同监管,守好缴存人住房公积金“钱袋子”,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为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供坚实保障。(完)
编辑:顾名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