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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2026-06-26 14:26:56
来源:中新网江苏

  中新网江苏新闻6月26日电(范皓月 方远)近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在泗阳县卢集镇南王集居委会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本次巡回审判由宿城区人民法院联合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泗阳县公安局联合开展,邀请人大代表、媒体记者、基层干部及百名群众现场旁听,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司法护航生态的力度与温度。

  经查,2024年8月至9月,被告人翟某某、张某、颜某某、鲍某某驾船进入泗阳洪泽湖水域,使用电鱼的禁用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中颜某某、鲍某某受翟某某雇佣参与作案。2024年9月至10月,被告人郑某某、戴某某多次驾驶快艇在同一水域实施电鱼非法捕捞,由郑某某驾船、戴某某捡拾渔获物,各被告人非法捕捞水产品重量在700公斤至1000公斤不等。

  庭审过程中,六名被告人对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审理查明,翟某某等六人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水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法庭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犯罪情节、主次犯地位、认罪悔罪表现及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资金等情况,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对翟某某、张某、郑某某三名主犯判处有期徒刑;对鲍某某、颜某某两名从犯判处拘役。

  “以前总觉得在湖里偷偷捕鱼不算大事,今天现场旁听庭审,才真正认识到非法捕捞是违法行为。”一位旁听村民表示,巡回审判直观生动、警示性强,今后将自觉守护洪泽湖水域生态环境,严守生态保护法律法规。

  此次巡回审判走进乡村、以案释法,将庭审现场变为普法课堂,既依法严惩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又通过真实案例警示教育周边群众,有效破除“非法捕捞情节轻微”的错误认知。(完)

编辑:顾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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