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部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在常州出炉
中新网江苏新闻6月12日电(记者 唐娟)江苏省首部专门针对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6月12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许玲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条例》历经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多轮论证,经常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后,日前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这是江苏省首部专门针对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的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国家现有消防法律法规搭建了通用框架,但缺乏针对居民住宅这一民生场景的细化规则。“常州住宅消防火灾占比较高,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问题直接威胁群众安全,需要专项立法精准破解痛点。”许玲说。
《条例》创新建立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统一管理人制度: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统一管理人;业主自行管理的,自行管理机构为统一管理人。《条例》同时要求居民住宅区建立微型消防站,纳入“应急第一响应人”网络。

常州市消防救援局副局长赵斌介绍,将按小区体量分类建设快速处置队伍,统一接入消防调度指挥平台,实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5分钟初期处置”。
针对共用消防设施维修资金难题,《条例》梳理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等三种来源,明确保修期满后发生故障可适用应急维修程序。在突出问题上,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作出专门规定,确有需要的可依法利用居住区绿地设置集中充电场所。消防部门将与公安机关建立消防车通道执法协作机制,利用公共视频实施监测预警。对孤寡老人等特殊人群,要求实施消防安全登记,安装监测报警装置。鼓励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对住宅区进行实时监测,符合条件的可实行消防控制室单人值班。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许德锋表示,《条例》的实施将为守护居民“家门口的安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