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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人民法院:保全促调解 货款当庭清
2026-06-09 17:08:59
来源:中新网江苏
中新网江苏新闻6月9日电(赵倩)近日,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法庭以诉前财产保全为抓手,高效促成一起木材买卖合同纠纷当庭结清款项,实现案件当日调解、款项当场付清,为企业追回拖欠货款。
原告睢宁某木业有限公司常年经营木材板材销售业务,被告杨某、魏某因合伙经营需要,自2024年11月起陆续从原告处采购木材。合作期间,原告依约将货物送至被告指定收货地点。经核算,案涉总货款合计38万余元。然而,截至今年3月,被告仅累计支付15万元,原告多次上门或通过微信催要剩余货款,被告始终推诿拖延,迟迟不予结清。
眼看大额货款无法回笼,企业流动资金面临巨大压力,无奈之下,木业公司一纸诉状将两名被告诉至睢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庭前调解阶段,承办法官精准发挥财产保全制度的司法威慑作用,向被告说明财产被保全的影响,“银行卡、微信支付等资金只进不出,日常经营、资金周转、个人消费全部受阻”。在明晰法律风险和现实影响后,被告认识到履约责任与违约的代价,主动正视债务问题。承办法官抓住有利时机,耐心核对案件事实、厘清债权债务,最终促成当事双方达成还款方案,被告当庭一次性付清全部剩余货款,案件在庭前圆满化解。
睢宁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将持续深化“以保促调”,立足企业司法需求,精准用好保全、多元化调解等方式,提高涉企民商事案件处置效率,以务实的司法举措为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稳健经营保驾护航。(完)
编辑:顾名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