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道避险反受伤 邳州法院高效调解护当事人权益
中新网江苏新闻11月6日电(冯卫宁 马嫣然)近日,邳州市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高效化解一起因游乐场滑道避险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既妥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又快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减轻了各方诉累。
年初,李某在某游乐场体验彩虹滑道,在顺着滑道下滑的过程中,张某年仅5岁的儿子突然冲上滑道。为避免撞伤幼童,李某紧急调整身体姿态避险,导致自身脸部受伤。受伤后,李某立即就医治疗,后遵医嘱前往美容诊所继续康复治疗,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医疗及相关费用。然而,就赔偿事宜,李某与张某、游乐场经营者未能达成一致。于是,李某将二者诉至邳州市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李某认为游乐场既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示滑道存在潜在危险,也未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监管,而张某作为幼童的监护人,未尽到看管义务,同样存在过错。游乐场方则辩称,已就李某的损伤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目前正处于审核阶段。
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焦点集中在责任划分与赔偿金额上,若进入诉讼程序,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时间、精力成本,也不利于矛盾的快速化解。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轻诉累,法官决定启动先行调解机制,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
调解过程中,法官围绕安全保障义务、监护人责任、紧急避险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耐心向张某和游乐场经营者分析其行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官指出,张某作为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幼童负有法定看管义务,幼童擅自闯入危险滑道区域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张某应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游乐场作为经营管理者,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对事故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针对游乐场方提出的保险理赔事宜,法官积极沟通协调,引导其积极配合调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张某充分认识到自身监护不力的过错,同意支付相应赔偿费用,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对于游乐场方的保险理赔进展,法院会持续跟进,确保后续相关赔偿能及时到位,全方位保障李某的合法权益。(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