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设区市地方立法权赋权十年坚持“开门立法”
江苏设区市地方立法权赋权十年坚持“开门立法”
收集民心民意,淬炼“法言法语”
不久前,一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座谈会在昆山举行。受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市慈善总会邀请,来自社会各界的慈善捐助者、受助者和志愿者围坐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根据自己在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不久后,这些建议将乘上“民意直通车”,驶向国家最高立法机关。
作为江苏首家基层联系点单位之一,5年来,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已参与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63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提交意见建议3606条,其中360条被国家立法认可采纳,成为我省始终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具体缩影。
2015年开始,我省各设区市相继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十年来,全省各地人大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开门立法”,让立法过程更接地气、更聚民心。
在扬州市新华中学学生范毓娴的书桌上,一张《立法建议采纳证书》格外显眼。去年12月,她提出的立法建议被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吸纳,写进《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表决稿)》。“表决通过的条例里,有我们提的‘设立儿童活动周’内容!”范毓娴说,“以前,民主对我们来说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这次亲身参与立法,让我感受到即使儿童也可以参与城市建设,这就是民主。”
不仅要收集民心民意,更要能转换成“法言法语”,将征集的意见转化为法规条文,是坚持“开门立法”的目的。
2015年,南京首批设立18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目前已扩容至48家,覆盖高校、街道、企业等多类主体。十年间,这些基层立法联系点不仅收获了真切的民意,还培育了一批热心“法友”。其中,红花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示范点,组建150人的立法信息员队伍,累计为30余部法规征集建议379条,22条被采纳。平日里,工作人员走街入巷,边普法边征询,推动群众从“事不关己”到真切感到“事事关己”。比如,在《南京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意见征求过程中,街道逐一走访辖区残疾人,提出增加“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残疾人联合会作为共同责任主体”的意见建议,在条例第十三条中最终体现,让大家都获得极大的成就感。
“《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征询时,社区专门组织座谈会,不仅认真解释每一个条款,还‘原汁原味’记下我们的意见,真正做到了‘开门立法’。”红花街道汇景和园社区退休居民卢琦感叹道。
近年来,依托数据赋能,民意收集在江苏更加高频高效。在无锡,当地建成并在全省率先投入使用具有点位介绍、民意征集、动态宣传、成效展示、普法教育等功能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数字平台,有效促进基层立法联系点自身建设和工作开展。今年,仅通过数字平台,无锡基层立法联系点就征集社会公众对《无锡市数据条例(草案)》《无锡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1300余条,整理上报意见建议500多条。这些来自基层的声音,正通过民主立法的渠道,不断汇聚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法治力量。
记者 陈珺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