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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公司多年纠纷闹上法庭 法官多番调解化干戈

2025-06-09 16:15:21
来源:中新网江苏

  中新网江苏新闻6月9日电(冯卫宁)“梁法官,我认识到自身的问题了,能不能再给我们一次调解机会?”近日,某建设公司负责人王某来到邳州市人民法院官湖法庭要求调解。最终,所涉纠纷在法官调解下圆满化解。

  2021年初,某建设公司因承包项目工程需要使用钢管,与从事钢管租赁业务的某租赁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双方对钢管租赁价格、费用结算方式、违约情况等进行了约定。起初双方合作顺利,但随着工程推进,部分钢管遗失,加之尾款未及时结清,双方矛盾逐渐激化。多次协商未果后,某租赁公司一纸诉状将某建设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租金、赔偿损失及违约金等费用。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梁爽立即联系双方沟通案情,发现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于是安排了调解时间。然而,调解工作并不顺利,因被告未能按时出现,原告认为对方诚意不足,不愿再接受调解。

  案件开庭后,双方围绕丢失钢管的赔偿标准问题各执一词。法官认真核对每一份证据,对事实依据进行仔细梳理,最终作出了判决。

  收到判决书后,被告某建设公司负责人王某来到法庭,情绪激动表示不理解。法官并没有急着解释判决内容,而是先给王某倒了一杯茶。随后,在两个小时的判后答疑中,法官拿着计算器,一笔一笔地帮其算账:钢管的市场价格、租金利息、违约金……法官逐条解释判决依据,渐渐地,王某的态度软了下来。

  考虑到判决尚未生效,法官及时与原告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在征得原告同意后重新组织调解。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在判决书确定数额的基础上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完)

编辑:顾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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