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开展公开审判暨“以案释法”现场宣传会
中新网江苏新闻6月6日电(刘林 范皓月 方远)6月5日,正值第53个世界环境日,宿迁市宿城法院组织了一场公开审判暨“以案释法”现场宣传会,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讲、增殖放流活动,积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骆马湖渔业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5日上午,伴随着法槌在骆马湖畔敲响,宿城法院在新沂市窑湾镇五墩村对一起公安部督办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实施以来骆马湖水域发生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非法捕捞案件。此次巡回审判邀请江苏省骆马湖渔管办、徐州市公安局水警支队和宿迁市公安局水警支队相关领导以及宿迁、新沂两地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骆马湖渔政执法人员、新沂市环保协会志愿者、当地村民等100余人参与旁听。
宿城法院干警及渔政执法人员通过发放涉渔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现场宣教等方式,详细讲解了禁渔期、禁捕区、禁用工具的具体规定及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的严重后果,并向村民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现场解答大家提出的日常法律问题。
5日下午,宿城法院联合江苏省骆马湖渔管办、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徐州市公安局水警支队、新沂市公安局、新沂市检察院、新沂市环保协会等单位,依托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积极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在骆马湖徐州饮用水源地附近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共同见证下,将价值2.5万元的鱼苗投放于骆马湖,弥补水生生物资源损失,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宿城法院创新“公开审判+普法宣讲+增殖放流”的形式,深入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坚持惩罚犯罪与修复环境并重,使生态环境资源得到及时有效修复的同时,也让旁听群众对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和感受,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