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1—2005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共扬州市委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平安扬州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关于授予刘太格等21位中外友好人士扬州市“城市贵宾”称号的决定
中共扬州市委 扬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平安扬州、法治扬州已成为扬州市城市形象的新品牌、科学发展的新优势、社会和谐的新动力,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法制环境、社会环境和有力保障。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法治的新扬州”,特别是建设“和谐新扬州”、“法治新扬州”其中重要内涵,就是要加强平安扬州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新一轮平安扬州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坚定信心,开拓奋进,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平安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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