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僵局”到“破局” 邳州法官“如我在诉”解纷争
中新网江苏新闻9月22日电(陈楠)“真没想到拖了快两年的事,法官给圆满解决了。”近日,在邳州市人民法院调解室,拿到拖欠货款尾款的某钢结构加工厂负责人说。
2023年10月,该钢结构加工厂与李某签订代加工合同,约定为其定制一批钢结构构件,总货款逾15万元。合同履行初期顺利,李某预付11万元后,加工厂按约完成加工并交付全部构件。然而,剩余4万余元,李某一直没有支付。李某坚称加工厂未根据场地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导致构件安装时出现严重偏差,无法使用。加工厂则称“按图施工、货已验收”。
承办法官葛瑶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她决定先启动庭前“背对背”调解。然而,原被告双方诉求差距太大,第一次调解最终不欢而散。不久,法官依法安排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原告再次强调“验收已久、按图施工”;李某反驳称“设计不符、造成损失”,并当庭要求启动司法鉴定,核查构件实物与图纸是否一致。
就在案件即将进入司法鉴定程序时,法官在庭后核查关键证据时发现,涉案的钢结构构件早在诉讼前被截断、改造,构件的原始形态已被完全破坏,根本不具备司法鉴定的条件。而且,对于构件被截断、改造,原被告双方均矢口否认,还互相指责,且都无法提供相关证据。
法官把工作重心从“查清事实”转向“化解矛盾”,重新梳理工作思路,决定从“现实账”“风险账”入手,再给双方一次沟通的机会。法官先找到李某,耐心分析其处境及证据不足可能承担的费用及时间成本等,安抚李某与对方协商处理,随后又找到加工厂负责人进行沟通,并帮其算了一笔“利弊账”。
经过多次沟通,法官释法析理,原被告双方终于同意再次坐到调解桌前。“要是能在尾款里适当让点,弥补我一部分损失,我今天就能给你转钱。”调解室里,李某先放软了态度。加工厂负责人点头表示:“只要能当场拿到钱,彻底了了这事,我们愿意让一步。”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很快达成一致:加工厂自愿减免部分款项,李某当场通过手机银行支付剩余货款。近两年的纠纷以“零鉴定、零等待、零执行压力”的方式化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