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徐州鼓楼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判处罚金上千万元
中新网江苏新闻4月24日电(朱志庚 唐娟)今年4月26日是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近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举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知识产权案件受理情况,并公布四起典型案例。

2024年,鼓楼区人民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案件1374件,同比增长73.83%。其中民事案件1356件,审结1308件,结案率95.13%,调解率13.53%,撤诉率59.7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全年新收知产刑事案件18件,其中16件为侵犯注册商标类犯罪,2件为侵犯著作权犯罪。惩处罪犯55人,判处罚金1000余万元。
发布会上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原告是A商标的权利人。某家居公司未经原告许可,销售从某门窗公司采购的标注有A商标标识的产品。该门窗公司虽持有原告授予“战略合作伙伴”的《授权书》,但案涉产品并非从原告处进购,产品上的A商标标识是该门窗公司自行加盖。
法院审理认为,门窗公司、家居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同类商品上使用A商标标识,构成商标侵权。家居公司虽然销售侵权商品,但是所举证据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主观上不知道销售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其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判决门窗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7万元。
法官提醒,销售者在日常进货中,应当与供货方签订书面购销合同,明确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次等,并要求供货方提供品牌授权书、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授权许可使用合同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留存备案,同时注意妥善保存商品供货单据和付款凭证,避免发生商标侵权风险,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鼓楼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将继续坚持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理念,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开展巡回审判,精准回应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司法需求;进一步加强精细化裁判,培育典型案例,妥善审理新类型案件,提升知识产权审判的影响力;进一步提供司法精准服务,加强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