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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将醉驾庭审现场“搬”进交警大队
2024-06-21 09:27:31
来源:中新网江苏
中新网江苏新闻6月21日电(陈宇 王旭)6月20日上午,宿迁市泗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会同泗阳县人民法院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将醉驾庭审现场“搬”进交警大队。

庭审现场。泗阳县公安局供图
庭审过程中,泗阳县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6名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审理,6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罪态度等,当庭作出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刘某某、蔡某、金某、王某某、张某某(缓刑)拘役不同天数和不同罚金,当场宣布逮捕并交付公安机关执行。
本次公开庭审,组织了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学员和群众到现场观看,让他们“零距离”了解酒驾的危害,深刻地认识到酒后驾驶所产生的安全成本、经济成本、家庭成本和社会成本。庭审结束后,交警大队民警和案件审判法官以典型案例切入,讲解酒驾、醉驾区别及量刑幅度,告诫大家要摒弃侥幸心理,严守法纪,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效果。(完)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