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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麦克风”时代如何保护名誉权?无锡法院支招

2022-09-14 17:54:32
来源:中新网江苏
直播现场。锡山区人民法院供图
直播现场。锡山区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江苏新闻9月14日电(记者 孙权)14日,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简称“锡山法院”)组织“人人‘麦克风’时代:如何保护名誉权”直播活动,以该法院十年来受理的名誉权纠纷案件的变化,从小切口看十年来法治发展的轨迹,为市民如何维护自身名誉权支招。

  2012年,锡山法院受理的某房产公司起诉某报社侵犯名誉权案中,房产公司认为报社在其发行的报纸中刊登有关“楼盘风险集中,存在信托兑付压力”等内容并不属实,对房产公司销售及商誉造成严重影响,要求报社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此后,直到2015年,锡山法院才受理了另一起个人之间的名誉权纠纷,侵权的过程是被告通过“拉横幅”的方式辱骂原告。值得一提的是,这两起案件的侵权媒介,都是通过实体而非网络。

  “近年来,到我们法院起诉的名誉权纠纷案数量明显增加,侵权的媒介也从实体转为网络,人人‘麦克风’时代,‘顺着网线去骂人’已成为主要侵权形式。”锡山法院法官称,网络环境中发生的言论侵权往往呈现出传播速度快、一经转载后影响范围不可控等特点,且侵权主体涉及信息发布者、传播者、评价者以及网络服务提供商等,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在锡山法院受理的“小花”诉“贝塔姐”名誉权纠纷案中,由于“贝塔姐”的绝交宣言言辞过于激烈,在朋友圈颜面尽失的“小花”到锡山法院起诉。“‘一个很敢说、一个不能忍’,这类自然人之间在朋友圈、微信群等网络平台上的不当言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占到了极大比例。”锡山法院法官认为,“贝塔姐”发布的状态使用了不少贬低用语以及会让人产生极度不适感的侮辱词汇,构成对“小花”的人格侮辱,存在违法行为。该信息已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传播,对“小花”的名誉及社会评价产生了不良影响,存在损害结果。最终,法院判令“贝塔姐”在朋友圈发布公开状态向“小花”赔礼道歉,相关状态不得删除。

  记者从锡山法院的直播中了解到,另一类常见纠纷则为大众点评等消费点评、交易服务平台的入驻商家因消费评价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比如,某大众点评“探店达人”想为某宠物店进行有偿推广,被宠物店主拒绝后,该“探店达人”通过“小号”对该宠物店进行了无端的恶意点评,店家在要求大众点评删除该评论无果后,起诉大众点评公司。

  锡山法院法官介绍,在审理这一类案件中,法院一般适度向保护网民言论自由权倾斜,例如消费者有权基于自身的消费体验对经营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给予好评、中评或差评,经营者有一定的容忍义务。但如果是伪造、杜撰的“恶意差评”,则不在保护之列。

  “十年来,名誉权纠纷的变化与时代发展的变化息息相关,法院的裁判方向对社会价值的引导作用愈发明显。”在直播中,锡山法院的法官还就侵犯名誉权与侮辱诽谤罪的异同、对公众人物和普通老百姓的名誉权保护是否有所不同等问题进行了答疑,并对“遇到侵权了,我们如何维权”“我们如何避免自己的言论涉嫌侵权”给出建议。(完)

编辑:顾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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