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江苏正文
新闻热线:18013384110 电子邮箱:jsxww110@126.com

江苏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制

2022-05-30 07:53:05
来源:新华日报

  谁管理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

  我省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制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近日出台意见,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制,扩大普法责任主体范围,创新提出立法制规过程普法,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意见明确,普法责任主体是具有立法、执法、司法、管理、服务职责职能的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教育总体规划,融入学校教育和各类基层普法阵地;推行立法制规过程普法,把普法融入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环节,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服务窗口等场所陈列;推行“谁管理谁普法”,把宪法和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必训内容;推行“谁服务谁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加强说法释法,新闻媒体设置普法专栏专题,在重要时段和节点集中刊播法治类公益广告。

  意见还提出,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大力普及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环境保护、国家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大力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等。(许海鹏 张全连 倪方方)

编辑:顾名筛
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