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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2021-12-07 17:19:57
来源:中新网江苏

  中新网江苏新闻12月7日电(记者 孙权)记者7日从无锡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作为江苏首部科技创新立法,《无锡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涵盖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主体与人才、创新载体、知识产权、科技金融、创新环境等方面,是一项全面系统促进和保护科技创新的全链条法规。《条例》的出台,是加快突破难点、补足“短板”以法治促进科技创新的需要,也是广泛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的需要,对于无锡加快推进太湖湾科创带建设,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意义重大。

  2020年9月8日,无锡市主要领导对科技创新促进立法工作提出意见。一年多来,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抓紧落实推动立法工作,无锡市科技局成立《条例》起草工作小组,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法工委和市司法局共同参与进行反复调研、论证,经无锡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形成了现在的《条例》。

  《条例》对无锡市多年科技创新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体思路体现在“扬长”对标”“补短”三个方面。其中,“扬长”指总结了近年来无锡市科技创新方面的成功做法,以法规形式固化探索成果,体现无锡特色;“对标”指吸收借鉴了深圳、广州等地在科技创新法治保障方面的好做法;“补短”指针对无锡市科技创新工作中的短板弱项,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体现鲜明的改革和创新导向。

  《条例》共九章七十四条,以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主体与人才、创新载体、知识产权、科技金融、创新环境为重点,系统构建科技创新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贯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全过程的创新产业链;全面调动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从科技人才、科技金融、创新载体等方面推动科技创新全要素集聚提升。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姚爱军表示,《条例》紧密结合无锡发展实际和面临的制约因素,全面总结提炼行之有效做法,坚定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和产业强市主导战略,聚焦物联网、集成电路、绿色低碳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太湖湾科创带、梁溪科技城等高能级创新载体建设,具有鲜明的“无锡印记”。(完)

编辑:顾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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