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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破获一起走私保健品案 案值1.5亿元

2021-11-05 14:56:56
来源:中新网江苏
南京海关所属扬州海关查获的走私保健品。 拍摄者:胡文静
南京海关所属扬州海关查获的走私保健品。 胡文静 摄

  中新网江苏新闻11月5日电(李慧 徐珊珊)南京海关11月4日通报称,南京海关近日联合上海海关和公安机关,破获一起低报价格走私保健品案,涉案案值1.5亿元(人民币,下同)。

  今年年初,南京海关所属扬州海关缉私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扬州某公司在异地报关进口大量国内健身爱好者所服用的乳清蛋白粉、肌酸等保健品,但海关报关数据显示的价格与国外市场销售价格相差很大,存在隐瞒真实交易价格、偷逃大量国家关税的嫌疑。

  扬州海关缉私分局科长窦炜介绍,涉案公司对不同国家进口的乳清蛋白粉,价格低报幅度不尽相同,例如美洲某品牌乳清蛋白粉,涉案公司与国外供货商确定的实际成交价格为每千克30美元,而向海关申报的价格为每千克5美元,申报价格仅为实际成交价格的六分之一。

  经查,2018年至今,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等人在扬州等地注册多家公司,与代理境外保健品品牌的上海某公司合谋,向海关提供虚假合同发票进行报关,分别从宁波、天津、北京等地以低报价格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乳清蛋白粉、复合营养粉及运动营养食品等约150万公斤,涉嫌走私案值高达1.5亿元。进口报关所需单据由上海公司员工制作,报关货款正常支付,差价款支付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根据上海公司的要求支付给指定的个人账户;另一种情况是宋某某团伙先通过地下钱庄将款项支付到其设置的离岸公司,再通过离岸公司向境外账户汇差价款。

  办案中,缉私人员发现,除了低报价格走私,该涉案公司还涉嫌利用公司员工及无关人员身份信息,从跨境电商平台和直邮平台订购健身行业相关的保健品,转入国内市场倒卖牟利。

  窦炜介绍,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购买进口商品可享受税收优惠,但仅是针对国内个体的实际消费者。国家规定,每位公民每年可在跨境电商平台单次交易5000元,年度交易26000元,购买进口商品享受税收优惠。在跨境电商平台购买进口商品必须是有额度的公民才能购买。在涉案公司,一些负责网上平台销售的员工向办案人员反映,自己的身份信息都被公司用来在跨境电商平台订购保健品,然后卖给国内客户。

  此外,涉案公司还利用搜集到的客户信息在直邮平台少数量、多批次订购境外货物,以自用物品名义享受较低的关税税率,之后再拿到国内市场销售牟利。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编辑:顾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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