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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住建局助力清廉乡村建设

2021-04-13 14:20:24
来源:中新网江苏

  中新网江苏新闻4月13日电(葛顺明)凡是以行政村为实施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明确责任村干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总造价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完工后必须组织开展工程质量评议,评议结果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13日,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助力清廉乡村建设,努力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贯通服务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最后一公里”。

村级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召开村级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大丰区住建局供图

  大丰住建部门在农房改善项目建设、培育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特色田园乡村、保护传统村落等村级工程项目管理上,严格实行项目建设重要事项会议审查制和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工作制度,做到坚持原则、依法行政。同时,完善局村镇建设一条线廉政风险分析防控制度、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廉政风险点定期分析评估制度和廉政风险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

  大丰区住建局与交通、水利等部门联动,推进村级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行村干部监管责任制和村级工程质量评议制“两项机制”。评议人员包括普通村民、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与被评议项目相关的设计、监理、造价人员,以及驻村干部、镇(街道、区)业务工作人员等。

  该局加强对农房改善项目的监管,从农房改善工作改善对象认定、危房丈量评估拆除、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建设、选房分房、物业管理等环节入手,规范管理、透明操作,公开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让农房改善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健全农房改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成立质量安全巡查组,深入各镇、街道指导农房改善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工程监管部门进行工程开工前、施工中及竣工后质量安全检查,确保质量安全达到技术规范要求。同时,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农房改善工程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和廉洁关,让农民群众住上安全房、宜居房、放心房。(完)

编辑:顾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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