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无锡检察“硬核”办案显担当
中新网江苏新闻1月15日电(唐晓宇)2020年,无锡全市检察机关共对11234名自愿认罪悔罪的犯罪嫌疑人作出宽缓的检察决定,适用率92.9%,体现案件质量的各项关键指标均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这是15日举行的无锡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一组数据。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给企业重新出发的机会。”2020年10月,在新吴区检察院举办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无锡市某器材有限公司负责人深有感触。该企业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积极引导企业自愿认罪认罚,于2020年3月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疫情期间,该企业生产研发警用器材新技术,参与设计研制负压移动甲类传染病解剖车,依靠技术优势不仅“活下来”,更“好起来”。该案例入选最高检“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导性案例。
2020年6月,无锡市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其中第二条明确:“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更多涉企轻罪案件在检察环节依法得到轻缓处理。”这一对企“利好”措施充分体现了“少捕慎诉”理念,实实在在优化了法治营商环境。
惠山区检察院受理的一起涉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颇为典型。在疫情防控关键期,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该服装制造企业具有成熟的生产加工资质和技术设备,企业73名职工联名写信,请求检察机关对负责人包某作宽缓处理。该院对包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防疫措施、转产政策方面对企业进行指导,企业作为非医用类一次性防护服生产企业被批准复工投产。包某带领70多名工人连续加班15天,生产民用防护服8000件。法院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包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适用缓刑。企业经营步入正轨,订单量比去年同期上升30%。
近年来,无锡检察机关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服务“六稳”“六保”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促进一线检察官司法理念转变和优化,从“应用尽用”到“可用尽用”,推动这项制度在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无锡公检法司齐心协力,形成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一盘棋,进一步提升了诉讼效率。”无锡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20年以来,无锡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上诉率为1.5%,为全省最低。
为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行更为规范高效,无锡检察机关还主动扎紧制度“篱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