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苏网五月二十三日电:22日,南京“城管新政”——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率先在新街口实施。南京新街口管理办公室和商圈各大商场、酒店、写字楼签订市容责任书,后者作为责任主体,不但要负责门前人行道的卫生、绿化、秩序,还要承担自身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市容、卫生及立面整洁,管理范围从“门前三包”,扩大到建筑物的前后左右、空中地面。
市容部门介绍,接下来,南京将全面推广市容卫生责任区管理,取代已实施24年的“门前三包”。
“门前三包”是1984年南京首创的市容责任制,内容是沿街两侧单位和居民户,包干门前至人行道的市容卫生,此举当时实行后成效明显,后向全国推广。但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随着城市“三乱”、占道经营等一些市容新违章的出现,这一制度渐显过时。南京市容局市容处副处长刘国强介绍,门前三包,各单位只扫“门前雪”,责任范围太窄,“无人管理区”、盲区多,沿街单位经常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
城市在发展,市容管理也要与时俱进。新的市容责任管理办法,责任主体、包干范围大大拓展。在昨天的责任签订中,新街口所有单位都列为责任主体,而不只是“沿街两侧”单位,其包干范围也从“门前”,扩展到辖区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场所,责任单位不但要负责地面的市容、环境卫生,还要定期清洗、出新外立面。
南京新的市容责任区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街道、镇是所在地区的责任部门,与各单位、片区签订责任书。城管部门作为执法部门,通过一周两查,对街道、镇辖区市容监督和考核。各责任单位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可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王洛锋顾 巍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