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苏网十一月十一日电:新街口华侨路高家酒馆,以前巷子两侧紧挨着几家拉面馆、日杂店。现在,巷子两侧的老房子被推倒,露出巷子深处红褐色的屋顶。
这些歇山顶式的建筑,被当地的老百姓称为“大屋顶的老房子”。据南京民国史研究专家王炳毅介绍,这里曾经是旧时民国政府中央侨务委员会办公楼所在地。记者数了一下,附近留下来的“大屋顶”建筑就有五幢。
建设部门相关人士表示,高家酒馆的这块地已经挂牌拍卖出去了。
推出民国建筑“法保”名单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一日,《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这一被誉为民国建筑保护“里程碑”式的举措,首次将民国建筑保护提上了“依法保护”的高度。
“条例中规定的保护名单,目前已经初步确定了。”南京市规划局综合处处长王宇新告诉记者,这个由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负责,规划、房产、文物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民国建筑保护名单,在经过专家评审后,将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本次名单和以往最大的不同在于,这次名单是条例的一部分,具备法律效力。
条例规定,一八四〇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之间修建的重要建筑和风貌区,被列入保护名单中的,不得擅自拆除和迁移,不得擅自改变重要建筑和风貌区内的建筑立面、门头、树木、喷泉、雕塑等。如果有改变或者损坏行为,将责令其改正或修缮。对逾期不改的,如果责任人是个人,则可以处以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责任人是单位,则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五批名单正等待审批
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本次名单已经基本成型,正在等待专家评审。名单内的民国建筑,主要是来自二〇〇六年民国优秀建筑三年保护规划中的两百四十八处约三百二十栋民国建筑,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做了删减补充。进入名单的民国建筑被分为了五批,分别是被列为国家级文保单位的民国建筑,列为省级文保的民国建筑,列为市级文保的民国建筑,优秀民国建筑,非文保类民国建筑。
据介绍,在二〇〇六年确定的两百四十八处民国建筑中,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民国建筑,共有五项十九处;被列为江苏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共有四十四项六十七处;被列为市级文保的有十二项。本次名单则添加了多处优秀民国建筑,此类民国建筑的评审,多是从民国建筑的建筑价值来作衡量。添加的非文保类民国建筑,则更是为一些新发现的、并非文物保护单位的民国建筑打开了一把保护伞。名单实施后,高家酒馆地块内的这些民国建筑,就有希望摆脱被拆迁的命运。
南京民国建筑的保护历程
“四年前我们选出了三十六处优秀民国建筑,在规划展览馆展出。”王宇新说。南京市规划局早在此前就意识到民国建筑保护的紧迫性,但是仅仅依靠规划局的力量,显然无法阻止民国建筑被拆的命运。该市规划局在二〇〇一年编撰了《南京市民国建筑保护规划名录》。
南京东南大学建筑系教授刘先觉曾在一九八八年调查了两百幢有研究价值的民国建筑,十五年之后,这些记录在案的两百幢民国建筑,有四十幢被拆毁。由于很多民国建筑深藏于高家酒馆这样的巷子里,不为人知,因此不少民国建筑被拆毁之后,往往无案可查。专家表示,南京市的民国建筑是南京文化的一部分,出台完善的保护条例很有必要,希望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让南京的特殊文化得以完整保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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