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苏网12月6日电:(江雪峰 陈宇 胡立中)江苏省泗阳县公安局针对个别民警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现状,为进一步加大对民警的管理力度,自设“门槛”,在全局推行《泗阳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记分暂行办法》,效果良好。他们的这一做法,在最近举行的“全省公安机关民警违法违纪预防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被作为先进经验推广,并得到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
泗阳县公安局政委赵居伦说:“公安部提出‘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宏伟目标靠什么来实现?靠民警的修养和素质,我们自设‘门槛’‘为难’民警,也是为他们好。”
今年初,泗阳县公安局针对队伍管理中个别民警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眼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预防民警违法违纪融入管理教育工作。对民警队伍实行层级管理,从民警的日常生活、纪律作风、工作态度、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入手,制定了《泗阳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记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民警日常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各类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逐一规定分值,具体包括违反警容风纪规定、违反值班备勤制度等18条96款,从而将民警的日常行为全部纳入制度化管理。
办法按照记分制的方式实行,由督察部门对民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记分考核,计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督察部门向该部门和个人填写《警诫通知书》,对个人实行警诫教育。被考核民警计分达到10分以上的,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被考核民警计分达到20分以上的,当年年度公务员考核为不定等次,待岗一月,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凡受到警诫的民警,还予以必要的处罚,处罚坚持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每罚一分,扣除津贴60元。局纪委、监察、督察部门作为该办法的实施单位,经常对民警、职工进行检查,定期通报,并将记分情况公开在局域网上,接受监督。为了奖优罚劣,该计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还不断改进,同时添加了诸多加分项目。
到目前为止,该局被记分的民警达30余人,其中股、所队长以上干部10余人次,全局共查处民警违法乱纪案件三起,两名民警被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派出所。同时,另有五名民警因工作业绩突出被加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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