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苏网4月23日电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昨天上午公布了去年全省十大知识产权案例。在这十大案例中,除了传统的著作权、专利权案件外,几起涉及网络域名、影片票房、隐性商标侵权的新型案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隐瞒票房10倍赔偿
广州国际华侨投资公司是影片《下辈子还做母子》的著作权人。1999年4月,该公司授权江苏长江影业公司在全省放映这部影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票房收入的具体分配比例,如有漏、瞒报现象,则由长江公司按漏、瞒报票款的10倍赔偿。影片放映后,国际公司发现长江公司漏、瞒报票款数额为22.77万余元。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影片票房分账发行放映合同》属有效合同。这种约定对于双方当事人并不失公平,也不违反民法通则等法律关于违约赔偿责任原则的规定。据此,法院判决长江公司赔偿损失227.7万余元。
网络域名不容侵犯
南通豪达电器有限公司在网上注册的域名是汉语拼音“hao-da”,并使用HAODA为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网页。不久后,江苏浩大铜业公司在未获取用户名及密码的情况下,以“浩大”的拼音字母“haoda”为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网页上传,结果覆盖了豪达公司的网页。
法院认为:浩大公司客观上妨碍豪达公司通过网络进行经营、宣传的权利,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法院判决浩大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扔了“马甲”也算侵权
如皋市印刷机械厂是专业从事印刷机械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其产品注册商标为“银雉”。如皋市轶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从市场上购得旧“银雉”牌产品,去除原有的商标标识,经重新修理、喷涂后不带任何标识再次投放市场进行销售。
法院认为:轶德公司的行为割裂了商标与商品间的联系,侵害了商标权人所拥有的向假冒商标,构成商标侵权。据此,法院判决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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