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苏网南京5月19日电:据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透露,从今年6月1日起,江苏省将实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良行为登记管理”制度,企业每发生一次不良行为都将被一一登记在案,并作为今后豁免、减少或增加监督检查次数、评判企业诚信度的重要依据。
据新华日报报道,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省药监局将销售或变相销售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的;擅自增加或篡改仪器规格型号;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擅自变动广告内容等20类行为列为不良行为。如果企业多次发生不良行为,药监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以增加其失信成本。据悉,我省共有1200多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数量为全国之最,此次推出不良行为登记制度也是全国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