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苏网南京3月18日电:针对一些地方发布悬赏通告过滥、悬赏金额过高的问题,省公安厅近日作出规定,以后江苏各级公安机关发布悬赏通缉通告,必须从严控制、慎重使用、严格审批、规范管理,以减少负面效应,提高破案效率。据了解,此举在全国公安系统尚属首创。
据新华日报报道,江苏省公安厅明确,只有在全国、全省或省辖市内造成恶劣影响,后果严重的案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严重侵犯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以及其他确有必要的案件,才可发布悬赏通告,其他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案件原则上不得适用这一做法。赏金原则上控制在20万元以内。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赏金为5万元以下;对有重大影响的特别重大案件赏金为10万元以下;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案件和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赏金为20万元以下。侦破在全国、全省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案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赏金标准。悬赏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悬赏通告,由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悬赏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悬赏通告,由市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批。悬赏金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通告,由市级公安机关审核,报省公安厅批准。悬赏金额高于20万元的,由省公安厅厅长办公会议决定。凡群众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符合悬赏条件,公安机关应当在3日内兑现赏金,并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