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苏网扬州5月17日电:扬州市日前出台相关办法,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特困职工及其家庭,解决他们在就业、医疗、子女教育、住房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据扬州日报报道,办法提出,特困职工除在接受职介服务、培训、从事个体经营时享受相关费用减免外,其大中专毕业的子女可列为优先推荐就业对象。
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纳入城市低保对象大病医疗统筹。就医时,特困职工免收普通门诊诊疗费;治疗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减免30%;住院治疗的,其住院诊疗费、床位费减半收取。
特困职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全免,代办费在中小学特困生资助金专户中解决50%;“三残”子女在公办特教学校就学的,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特困职工子女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学的学费减免50%以上或酌情全免。此外,相关部门还通过房租减免、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廉租房)以及贷款贴息等方式,对特困职工家庭实施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