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苏网南京5月17日电:从6月1日起,江苏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有的不良行为,将被逐一登记在案,并作为豁免、减少或增加监督检查频次、评判企业诚信度的重要依据。
据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人士介绍,在医疗器械行业中存在着20类不良行为,包括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未经批准发布医疗器械广告或擅自变动批准广告内容等。为此,我省将全面推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良行为登记制,并从今年6月1日开始施行。对有不良行为的企业,药监部门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填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良行为登记表》,并归入企业监督管理档案。对多次发生不良行为的企业,药监部门还将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予以公示,以增加其失信成本。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