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苏网南京5月12日电:南京对燃放烟花爆竹要不要开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此重新讨论,从即日起,将广泛听取市民意见。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1994年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从当年的12月1日开始实施,禁放对于减轻大气和噪音污染、预防和减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解禁的呼声日益高起来。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决定,自即日起,就是否在原禁放区域对燃放烟花爆竹适当开禁,如主张适度开禁,在时间、地点和燃放品种上应有何限制等问题,在市民中征求意见。本报也将开通热线,倾听市民的意见。电话84527052。广大市民也可通过来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表意见。电子邮件请发至zwcs@yangtse.com.或njrdfgw@yahoo.com.cn。地址为本市北京东路41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邮编210008。市人大常委会声明,在本市禁放规定未作修改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继续遵照执行。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