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苏网南京5月12日电:为完善有利于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苏州进一步调整完善再就业优惠政策。在政策允许和财力许可的情况下,扩大了《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范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范围,以及增加公益性岗位开发,提高劳动保障协管员工资。
据了解,现在只要有过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在其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也可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针对目前社会保险费的补贴范围仅限于在社区公益性领域就业和被服务型、商贸企业录用的4048人员,将进一步扩大到所有企业的4048人员;社区公益性岗位的补贴将适当提高,与周边地区接轨;同时将社区概念延伸到社会,除了现有的“四保”(保安、保洁、保绿、保养)岗位外,将开发一部分社会公益性岗位,使这部分公益性岗位上的4048人员也能享受补贴政策;适当提高劳动保障协管员的月工资水平;对低保户和申请列入低保户的将优先提供岗位等。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