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苏网南京5月11日电:南京市自1999年开始收取的悬挂外地号牌摩托车、助力车违章拖运费于本月起全部取消。
据扬子晚报报道,物价部门昨日向南京市公安部门发出通知,从本月起一并取消的还有其他四项公安收费:电子警察监控机动车违章曝光公告费(120元/次);拖拉违章停放车辆收费(12座及以下客车、2.5吨及以下货车200元/辆次,12座至20座客车、2.5吨至5吨货车250元/辆次,20座及以上客车、5吨及以上货车300元/辆次);101免检证工本费(3元/证);向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企业收取的治安联防费(50人以下的经营者2-3元/人月,50人以上的按应选派人数180-220元/人月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