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苏网南京5月11日电:“五一”刚过,不少旅行社在长假旅游高峰期间赚得盆满钵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南京市将对旅行社费用税前扣除作出进一步规范。
据服务导报报道,从即日起凡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包括旅行社为游客购买返程机车船票的实际支出,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旅行社提供的为异地游客购买的返程机车船票复印件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适当凭据;凡属于个人(集体)旅游等消费性质的机车船票,均不得在其受雇或投资的企业作为企业费用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