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苏网扬州五月三十日电:(叶燕琼 崔佳明)扬州市人民检察院辖宝应、高邮、江都、仪征、邗江、广陵、维扬等七个县(市)、区院。市院现有人员一百二十二人。内设办公室,干部处,宣传教育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处(与派驻纪检组合署办公),行政装备处,警务处。另按有关规定设机关党委。
二〇〇六年,院党组按照中央六号文件精神和高检院《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以“振奋精神,团结奋进,努力拼博,再创辉煌”的思想为指导,按照“政治建院,业绩立院,管理治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思路,以争创“五好”、“两满意”和市级“文明单位”为载体,不断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不断加大队伍建设力度。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加强“科技强检”力度,加大硬件设施建设,为干警工作、学习和文化生活创造良好条件,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被市委、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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